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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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信息 |
地块名称 | 宁河区诚惠农中心代为管理冯台村已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权 | 坐落 | 宁河区-造甲城镇-冯台村 |
转出面积 | 约14455 亩 | 土地性质 | 集体所有 |
转出期限 | 2018-12-01 至 2021-11-30 | 项目编号 | 2018/B-0320 |
土地四至 | 东:付台村边界 | 南:东丽区边界 | |
西:七里海大道 | 北:付台村边界 | ||
地上附着物 | 名称:数量:权属关系: | ||
其他描述 | 1、承包方对所承包的土地,应按土地经营管理范围、用途和期限自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灌溉和排涝(冬灌和排涝的具体事宜由相关村负责)。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承包方在冬灌前,自行粉碎秸秆、自行犁地,承包方享受承包期间的各种政策性补贴。承包方在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自行承担。承包方人为或遇旱涝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发包方概不负责。 2、承包方对所承包的土地,不许抵押、担保和改作其它用途,如需分包经营需经发包方同意并备案。承包方负责管护承包区域内的所有水利、电力设施;严格管控私搭乱建、盗伐树木、偷土卖土、破坏耕地、毁坏水利、电力设施等非法行为;不得植树、建棚和种植多年生植物,不得从事种植、水面养殖以外的其它任何经营活动,不得建设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地形地貌。 3、承包方对所承包的土地,要承担有项目就退出的风险。如承包期间遇政府项目占地,承包方应无条件退出项目占地区域,自行处理种植、养殖物并腾退土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发包方按实际占地面积退还承包费,除此之外发包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如项目单位给予青苗补偿则归承包方所有),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4、合同期满前,承包方负责将农作物秸秆粉碎,严禁秸秆焚烧,负责将鱼池水排净,严禁池内存鱼。合同期满时,承包方无条件将土地交还,并保证不遗留任何问题。 5、如承包方在土地经营管理中,未按本合同约定出现违约行为,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有权在承包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承包方另行交纳违约金。除此之外,如承包方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严重后果,发包方将追究承包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 ||
转出土地用途 | 耕地用于当年农作物种植经营,水面用于当年淡水养殖经营。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诚惠农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
转出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是 |
挂牌价格 | 430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次流转程序采用联席评议+网络竞价方式,在报名期内接受意向受让方报名,报名截止后由转出方组织联席评议会议,通过评议确定意向报名人入围名单,当产生一名入围人时直接底价成交;当产生两名以上入围人选时由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择日组织进行网络竞价,出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方。未通过联席评议意向受让方由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联席评议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交易保证金。 | ||
受让方条件 | 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 具备土地管控能力。熟悉地形地貌地块,具有很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土地管控能力的本村村民或本镇村民(提供报名人身份证); 2、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报名时缴纳承包费及保证金200万元,同时提供由银行开具的本人不低于100万元的存款证明; 3、具备一定管理经验。在本市范围内有一年以上管理面积7000亩(含水面)以上土地承包管控经验(需提供有属地镇政府以上单位鉴证的合同或相关的证明材料); 4、提供拟投标土地详细管理方案。主要包括土地基本情况、种植计划、管理组织架构及措施,并对承担有项目就退出风险,如遇政府项目占地确保无条件无偿腾退土地,并自行处理种养殖,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自行承担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经营性风险;服从统一管理,履行“以包代管”职责,认真遵守合同约定的土地管理规定等作出承诺; 5、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企业征信报告; 以上5点要求作为转出方联席评议依据,需意向报名人同时提供,缺一不可,意向报名人随同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一同上传,否则不予受理报名资格。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文书费 | 发包(流转)文件:200元 |
交易保证金 | 2000000元 | 缴纳形式 | 电汇 |
挂牌公告期(个工作日) | 10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其他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 |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县支行 | |||
账 号:912002010000022677200 | |||
报名时间 | 2018-09-19 09:00 至 2018-09-30 16:00 |
报名须知 |
一、竞价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竞买人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如果竞买人未按规定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将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竞价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二、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农交所上述账户。若因竞买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意向受让申请书(首页资料下载处下载)。 2.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受让方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缴款凭证。 4.竞投保证金退还所需报名人本人名下的有效银行卡。 四、报名: 竞价保证金缴纳后: 1.线下报名:携带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的原件以及报名所需材料到镇(街)、区(县)、市级平台进行报名。到报名地点领取或者在本页面下方“竞投文件下载”处下载竞投文件。 2.线上报名:点击“线上报名”按钮,填写报名表,以附件形式上传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 竞价账户密码以短信形式进行发送。在本页面下方“竞投文件下载”处下载。 五、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后,仅有一名意向受让方报名的,直接与转出方协议签约;有两名及两名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实行网络电子竞价或农交所同意的其他公开方式竞价。 六、实行网上电子竞价的项目:竞投人登陆http://www.tjnjs.com(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点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竞价报名系统”按钮,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陆竞价系统,在竞投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竞投结束后,系统按竞投报价从高到低排序,选择报价最高者竞得项目(农村小微工程项目:竞投结束后,系统按竞投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择报价最低者竞得项目)。竞投报价不能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农村小微工程:竞投报价不能高于项目挂牌价格),逾期报价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做无效处理,竞投人所交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作为对交易中心的违约赔偿,不予退还。 七、 受让方承诺在竞价成功后严格按照转出方的要求予以开发利用,且不用于非农业建设,不改变原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破坏生态环境,对于需提供开发利用规划的,及时提交规划文件。 八、受让方放弃竞得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出让方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出让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竞投保证金不予返还。 九、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