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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尔王庄镇于家堼村27亩养殖水面经营权

项目编号:2018/B-0154
交易方式:其他
项目地址:宝坻区-尔王庄镇-于家堼村
流转期限:2018-03-20 至 2022-12-30
发布时间:2018-03-02
项目状态:成交
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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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信息
地块名称庄西鱼池坐落宝坻区-尔王庄镇-于家堼村
转出面积27 亩土地性质集体所有
转出期限2018-03-20 至 2022-12-30项目编号2018/B-0154
土地四至东:于家堼养殖小区南:公路
西:二支渠北:于家堼承包地
地上附着物
名称:数量:权属关系:
其他描述 其它事宜: 1、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提供现有电源使用。 2、在承包期内,发包方负责缴纳水费,承包方负责缴纳电费等其他各项税费。 3、在承包期内,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后承包方才可对所承包鱼池进行清淤改造,承包方不许将鱼池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 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上下水时按现有上下水渠使用,同时必须保证鱼池和上下水渠原貌,不得擅自变更鱼池和上下水渠原貌。 5、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承包方交纳第五年鱼池承包费,如承包方中途退包所交承包费不退,用于补偿发包方经济损失归发包方作为收入使用。 6、在承包期内,鱼池被政府部门依法征收、占用(如电力、公路、高铁、水利、燃气、电信等部门、公司)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除高铁已经征占的鱼池项目外),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照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及区政府、镇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剩余鱼池面积承包方按原合同条款可继续承包并签订亩数变更协议或终止原合同。 7、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为提高鱼池生产能力而进行设施改建(如修建水点、铺设管道、建设机井等工程),应征得发包方同意,并将方案报经镇、区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如承包后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而进行设施改建,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并转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8、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的鱼池如遇相关部门人员(如电力、公路、高铁、水利、燃气、电信等部门、公司)进入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现场施工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在施工过程中如对承包方的地上物(包括青苗等)造成损失按相关标准补偿。如承包方不同意相关部门施工人员进入所承包的鱼池内进行施工,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9、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在所承包的鱼池内种植设施农业等项目。如违反此项规定,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10、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缴纳秸秆禁烧保证金20000元。在承包期满后,若承包期间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内未发生焚烧秸秆事件,则退回秸秆禁烧保证金。 1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鱼池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12、在承包期内,高铁施工中承包方不得以在施工中产生的扬尘、机器振动、噪音等各种理由阻碍正常施工必须无条件同意施工,否则,此合同自动解除,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1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的鱼池遇到一支渠修路工程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施工,承包方不得以在施工中产生的扬尘、机器振动、噪音等各种理由阻碍正常施工,否则,此合同自动解除,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14、在承包期内,高铁正常运营时承包方所承包的鱼池不论发生任何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15、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属于承包方地上物或鱼池未清坑存有鱼、虾等养殖品种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转出土地用途 水产养殖
转出信息
转出方名称于家堼村村民委员会
转出方式出租是否属再次转出
挂牌价格1000 元/亩/年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度承包费。村委会收文书费200元/标 。
受让方条件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面向村内人员或法人
是否缴纳保证金文书费发包(流转)文件:200元
交易保证金100000元缴纳形式电汇
挂牌公告期(个工作日)10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交易方式其他
价款划入账户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县支行
账 号:912002010000022677200
报名须知

一、竞价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竞买人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如果竞买人未按规定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将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竞价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二、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农交所上述账户。若因竞买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意向受让申请书(首页资料下载处下载)。

       2.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受让方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2)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缴款凭证。

       4.竞投保证金退还所需报名人本人名下的有效银行卡。

四、报名:

       竞价保证金缴纳后:

       1.线下报名:携带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的原件以及报名所需材料到镇(街)、区(县)、市级平台进行报名。到报名地点领取或者在本页面下方“竞投文件下载”处下载竞投文件。

       2.线上报名:点击“线上报名”按钮,填写报名表,以附件形式上传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 竞价账户密码以短信形式进行发送。在本页面下方“竞投文件下载”处下载。

五、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后,仅有一名意向受让方报名的,直接与转出方协议签约;有两名及两名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实行网络电子竞价或农交所同意的其他公开方式竞价。

六、实行网上电子竞价的项目:竞投人登陆http://www.tjnjs.com(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点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竞价报名系统”按钮,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陆竞价系统,在竞投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竞投结束后,系统按竞投报价从高到低排序,选择报价最高者竞得项目(农村小微工程项目:竞投结束后,系统按竞投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择报价最低者竞得项目)。竞投报价不能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农村小微工程:竞投报价不能高于项目挂牌价格),逾期报价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做无效处理,竞投人所交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作为对交易中心的违约赔偿,不予退还。 

七、 受让方承诺在竞价成功后严格按照转出方的要求予以开发利用,且不用于非农业建设,不改变原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破坏生态环境,对于需提供开发利用规划的,及时提交规划文件。

八、受让方放弃竞得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出让方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出让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竞投保证金不予返还。

九、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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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4-11-18 08:33 至 2024-11-18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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