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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宝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1 浏览次数:57081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宝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宝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6月22日

宝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暨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推动会会议精神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健全完善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意见》(津政办发2015年99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交易平台(2016年6月)

 (一)设立宝坻区分市场

依托区农经站,设立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宝坻区分市场(以下简称:区分市场),交易场所设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一楼,区农经站指派6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此项工作。

 (二)设立街镇工作站

依托街镇农经部门,设立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镇(街道)工作站(以下简称:街镇工作站),负责人由街镇农经部门负责人兼任,配备2-4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街镇工作站原则要求单独设立交易场所,交易场所面积不低于80平米,暂不具备条件的,可设在街镇农经站或服务大厅。

 二、完善平台功能(2016年7月)

 (一)平台职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区分市场和街镇工作站主要负责政策咨询、项目推介、收集供求信息、审核报送申请材料、组织进场交易等交易和配套服务工作,同时逐步拓展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功能。

 (二)交易范围。宝坻区行政区域内,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的产权流转交易行为和农村建设事项招投标项目应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鼓励非集体经济组织的涉农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以及农民个人等所持有的土地经营权、股权、资产、知识产权的交易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

 (三)进场限额。在交易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置集体资产、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标的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应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置集体土地资源,按照区有关规定进行。

 (四)交易程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按照申请、审核、信息发布、组织交易、签订合同和交易鉴证等程序进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也可以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采取拍卖的交易方式,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招投标的交易方式,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交易组织。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的统一调度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分层次组织交易。区分市场和街镇工作站均可组织交易,交易地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可以在市级平台,也可以在区分市场、街镇工作站或其它具备交易服务条件的场所。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定期召开,研究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建设与发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深入宣传培训。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对参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操作规则,保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政策引导。对通过交易平台实现土地流转后发展的高端高效农业项目,择优给予扶持。

 (四)加强监督管理。把是否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流转交易、是否按照要求规范各类产权交易合同作为对基层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集体资产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宝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宝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部门

 联席会议由区农委、科委、财政局、国土分局、林业局、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发展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联席会议召开程序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区长召集主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议题,会议研究讨论内容和所做决定,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农委: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事项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区科委:负责涉农知识产权、专利权等流转交易项目申请的审查、变更登记的审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专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区国土分局: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确定、颁证、权属变更手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林权登记申请的审查、林权流转变更登记的审查工作。

 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组织、协调和合同管理工作。

 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鱼池、养殖小区等流转交易项目申请的审查、变更登记的审查工作。

 区农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农机流转交易项目申请的审查、变更登记的审查工作。

 各街镇:负责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采集,并依法依规对交易项目进行审核,做好资料填报和上报等工作。

 四、联席会议决定落实

 联席会议所做决定由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确保落实到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落实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和报告。


抄送:区委各部委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

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