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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公告
津农交鉴字 [2018] 第F0219号合同编号2018/F-0219
项目编号2018/F-0219签约日期2018年04月09日
合同名称2018/F-0219
转出标的名称宁河区岳龙镇姜甸子村1挖坑机使用权
标的简况说明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姜家甸村挖掘机租赁
合同起止日期2018年04月09日 至 2021年04月09日
转出方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姜家甸村村民委员会转出方受托经纪会员
受让方高伟强受让方受托经纪会员
转出价格99000元
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受让方向转出方一次性付清租金99000元,押金5000元,全部金额为进场结算。合同期满,如设备无人为损坏且能正常使用,转出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受让方押金。如设备无法达到正常使用功能,则转出方有权扣除押金,押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转出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机构审核结论 依据《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交易双方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符合交易的程序性规定,予以鉴证。
备注此鉴证书有效期至 2021年 4 月 9 日。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2018-06-25